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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四项措施”持之以恒抓执法办案

  发布时间:2015-11-23 14:50:36


今年以来荥阳市人民法院顺应审判工作规律和形势任务要求,赢得主动,不断提高我院执法办案能力。但也要清醒认识到,这项工作形势依然紧迫、任务依然艰巨,绝不能掉以轻心,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为在年底给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一个满意的答卷,就必须持之以恒、善始善终抓下去。

荥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剑锋要求全全院上下必须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继续强化措施。一要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各个层级责任。各个合议庭或主审法官作为承办案件的具体责任人,要根据所办案件具体情况,列出时间表,全力以赴加快结案。各庭长要切实负起直接审判的职责,发挥带头作用,多办案、办难案,缓解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二要创新办案措施。按照司法改革要求,落实司法责任,逐步还权独任法官和合议庭。有条件的法院要立即研究,将部分案件裁判文书的审核签发权交由独任法官和合议庭行使。各基层法院要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适用比例,依法落实小额诉讼速裁程序,减少案件流转层级,提高审判效率。三要加强审判管理。继续坚持每月一调度,对全院未结案变化情况进行逐一盘点、核查,对未结案件存量不减反增的法院要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在抓好普遍结案的同时,要结合年底的“两会”召开,切实办理好代表委员关注的重点案件,做好联络监督工作。四要强化服务保障。各级法院领导要督促后勤保障部门加大服务力度,一切以审判执行工作为核心,全面保障审判一线的需要,切实减少办案法官负担。同时关注廉洁司法,确保案不出错、人不出事。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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