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民间借贷普遍,因为要账而起的纠纷数不胜数。但是,切记要遵纪守法,不能因为要账心切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触犯法律。10月14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
2014年8月21日19时许,被告人张某在中牟县“亲情湾”KTV门口,以要账为由对被害人蔡某某实施殴打,后用车将蔡某某强行拉到中牟县广惠街与郑开大道交叉口北侧,再次实施殴打,之后又将其拉到中牟县仓狼路与郑开大道交叉口的一片空地第三次实施殴打。被告人张某接他人的电话后赶到仓狼路与郑开大道交叉口,对蔡某某进行殴打,后于当日23时许用车将蔡某某送至中牟县第四高级中学门口,将其释放。经中牟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蔡某某所受伤已构成轻微伤。2015年1月8日,被告人张某家属赔偿被害人蔡某某损失10万元,蔡某某对张某等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为索取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有殴打情节,并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