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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出台专项规定 规范撤诉民商事案件诉讼费交纳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10 14:45:29


    近日,巩义法院制定出台《关于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申请撤诉诉讼费交纳规定》,对当事人申请撤诉民商事案件诉讼费交纳工作进行了严格规范。

    该规定在认真落实民诉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相关规定基础上,就当事人申请撤诉民商事案件诉讼费用缴纳问题作了更加深入细致的规定,旨在防范办案法官以少负担案件受理费为条件诱导当事人撤诉。一是对于当事人申请撤诉前申请降低诉讼请求数额的,要求当事人在申请书中说明降低诉讼请求数额的理由;二是严格审批程序,规定承办法官签署的诉讼费负担、退费意见等,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并签名确认;三是建立撤诉民商事案件诉讼费用缴纳情况专项评查制度,要求审判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切实履行审判管理、审务监督等职责。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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