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处长郭晓堃通报了郑州中院于近日出台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向民间借贷当事人风险告知实施办法》。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赵洪印发布了“民间借贷案件十问十答”。
当前人民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呈现多发高发态势,为切实保护民间借贷当事人合法权益,帮助民间借贷当事人有效规避诉讼风险,减少诉讼成本,净化借贷环境,促进民间资本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出台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向民间借贷当事人风险告知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