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原本是当地有名孝子的该市石道乡青年农民陈跃伟,为了给身患重病的母亲筹措治疗费用,却因一念一差而去盗窃爆炸物,最终沦为阶下囚。
2003年冬季,陈跃伟的母亲突患疾病,虽经多方治疗,但总不见好转,陈跃伟为此背上了沉重的债务。为了治好母亲的病,陈跃伟一方面边干农活边伺候母亲,另一方面利用夜晚时间不辞劳苦,去附近一家煤矿打工赚钱购买药物,以求母亲早日康复。2003年12月8日晚,陈跃伟与同班工人刘艳峰提前完成任务下班时,发现更衣室工具箱内存放有雷管,遂起盗窃换钱之念。趁四周无人之机,两人将工具箱内的738枚雷管裹在工作衣里面,匆匆离开现场。陈跃伟本想把雷管卖掉后换钱给母亲治病,却不科矿方很快就找上门来。在事实现前,陈跃伟羞愧难当,承认了伙同刘艳峰行窃的经过,并与矿方人员一起找到刘艳峰,将所盗雷管全部送缴煤矿。而刘艳峰在感到事态严重之后,竟然畏罪潜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跃伟与他人共同盗窃雷管738枚,其行为构成盗窃爆炸物品罪,但其在作案后,公安机关受理此案之前,能够承认行窃事实,并协助矿方人员追回雷管,应视为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涉案雷管被盗后很短时间内被追回,没有对公共安全造成实际危害,而且被告人陈跃伟有悔罪表现,在对其处罚时应酌情从轻。据此,依法判处被告人陈跃伟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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