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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热情 赢民心

  发布时间:2003-08-21 10:19:58



    马波,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原籍河南省嵩县。现任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为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世纪工作主题,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一月结案法”,推行“小额法官制度”。马波同志作为一名首选“小额法官”,在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数年如一日,爱岗敬业,秉公办案,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铸就了人民法官忠于审判事业的光辉形象。1998年至2002年,连续四年结案数在全国名列第一,先后审结1300余起案件,结案率100%,且无错案。惊人的业绩,意味着惊人的奉献,他先后被评为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双争”先进个人、区“优秀审判员”、区“十大青年卫士”的荣誉称号,并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两次、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其典型事例先后被《求是》内刊、《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郑州晚报》、《河南电视台》等十多家新闻媒体采访和报道。

              文明热情    便于诉讼打动人心

    马波刚成为一名法官时,就遇到了三门峡一老汉为节省几十元旅费背被褥来法院来找到他打官司的情况,当时他流下了眼泪,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要把便民诉讼作为永恒的追求,要把法制文明的甘霖播撒到每一位百姓的心田。他作为一名首选“小额法官”自2000年至今,承担着我院60%以上民事案件的审判任务。根据“一月结案法”的要求,凡是他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一月内审结。面对大量的民事案件,他针对当事人之间因感情纠葛或某些利益冲突大都处于矛盾对立的状态这一特点,围绕“重于疏导、变逆为顺”的原则,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促成双方达成谅解,化解矛盾,顺利结案。在他审结的1000余起案件中,85%以上的案件系调解结案,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促进了社会稳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1年4月的一天早上,一场春雨飘洒在上街区肖洼村,柔细的雨点滋润着田间的麦苗,可村里一位七十高龄的梅老汉却在想:下雨了,马法官还能来开庭审理自己的案子吗?等待中,老汉眼中浮现出前些日子在法院的情景,那位名叫马波的法官听他告儿子不赡养父母的情况后,马上办好开庭手续和蔼地说:“你们年纪大了,行动不方便,来一趟法院不容易,过几天我们到村里开庭审理这个案件,也让村里的群众听听,接受法制教育。”没料到约定开庭的日子下起了雨。忽然外面有人喊:“法院的同志来了!”让老人惊奇万分,……上午10时,村委办公室里挤满了村民,庭审开始时,身上还有雨水痕迹的马波高声宣布:“现在开庭!”该案在马波讲清法律,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中调解了,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老汉的赡养问题终于解决了。清晨的一场春雨洒在田野的大地上,马波一次开庭如同细雨,滋润了百姓的心田。

              文明执法   公正高效赢得民心

    在基层法院工作的马波深知,老百姓打官司有“两怕”:一怕案件拖得久,二怕裁判不公。从群众利益出发,马波把文明执法的重点放在公正高效上,形成急当事人所急,办案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让文明高效的法官形象走进千家万户。

    面对大量的民事案件,他自加压力,负重奋进,大胆探索“一月结案法”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埋头苦干,从无怨言,不计个人得失。要年平均日结案一件,结案周期不足二十天,创日结案数6件的最高记录。2000年7月的一个星期六上午,按原计划安排,当天有三个案件需要开庭。一大早,他就和书记员一道赶至法院做庭前准备工作。上午两个案件开完庭,已是午后近3点。为了不影响下午开庭,他顾不及回家吃饭,随便到外边要了一碗凉面充饥。在下午的庭审中,他的胃部疼痛难忍,额上冒出虚汗。但为了不影响工作,他默默忍受着,直至开庭结束。案件当事人一开始唇枪舌战,剑拔弩张,对立情绪尖锐。但庭审后,随着法官的劝说,双方情绪有所缓和,向解决纠纷迈出了关键的一步。针对当时情形,马波因势利导,抓住双方争执的焦点,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调解成功。他随时制作了法律文书,待一切手续办完,目送当事人消失在夜色中,已是晚上十点多钟。类似这样的事情,在他的工作日中数不胜数。每当谈及这些,他总是坦然一笑,因为只有人民群众满意才是他的最高目标和最高荣誉。这就是新世纪法官的风采。

    马波当法官的数年中,没有一起超审限案件。也没有一起错案,结案数一直名列上街区法院第一。从1998年至今,他共审结民事案件近1400件,年均结案超二百件,结案率为100%。文明高效赢得了一片好评。1999年、2001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两次,这是上街区人民法院唯一的获得者。

              文明法官    高尚情操倾倒民心

    “清官难断家务事”。面对大量的民事案件,马波同志没有被繁琐的家务纠纷所困倒。他始终认为,民事案件无巨细,均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虽然他没有激动人心的场面,也没有催人泪下的曲折故事,但他有一种高尚的情操,那就是一种挚爱人民的感情,苦苦追求做文明法官的信念。

    马波同志始终认为,耐心听诉是文明法官的基本素质。他常常换位思考:“如果我是名当事人,我会希望法官怎么做?如果法官给我脸色看,责骂我或不理睬我,或拖我的案子,我会怎么想?”有了这种将心比心的换位思考,促使马波善待每一个当事人,练就了“百听不厌”的本领,掌握了一套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先聊家常,再聊工作,心贴近了说案子,讲法律,解决纠纷。用这种方法,善解人意的马波法官走进了当事人的内心,依法调解,平息了一起起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爱戴。正如一位原告蔡某所说:“我来法院打了数场官司下来,均需要数月时间,没想到这次从立案到审结,马法官仅用了三天,且既文明热情,又公正高效,若不是亲身经历,真不相信报纸上报道的事情!”

    案件办得快了,多了,群众满意了,其事迹先后多次被媒体报道,但他并没有沾沾自喜,没有一丝骄傲和自满的情绪,仍然把群众的忧和难放在自己的心上,善始善终,一如既往,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履行好自己的神圣职责,用实际行动画出自己亮丽的人生,也诠释了基层人民法官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真正内涵,为做一名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合格法官而不断努力着,奋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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