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有效缓解涉诉信访案件的压力,推进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使监察信访案件形成“总量明显下降、质量明显提高、秩序明显好转”的良好局面,金水法院建立了监察信访案件评查机制。
该机制对监察信访案件的评查范围、评查程序、评查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一是明确评查范围。该院将重大赴省访、赴京访、重复访案件、多次发回重审及确有违法线索和证据的案件纳入评查范围。二是明确评查内容。评查人员在认真审阅全部案卷材料基础上,结合当事人的诉求,主要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程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是否齐全、信访诉求是否合理、解决问题是否到位等六个方面深入开展评查工作。三是规范评查流程。对符合评查要求的案件,经主管院长签署同意评查建议后,启动评查程序,由审管办指定专人对案件进行评查。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全面深刻地分析引起涉诉信访的内外部、主客观原因,提出评查意见,撰写评查报告,并呈送主管院长审批,经主管院长签署同意后,将评查报告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四是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审管办建立涉诉信访案件专项评查卷宗,做到一案一档,确保有备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