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见不平的时候有人会视而不见,有人则会慷慨相助。但是,如果路遇两口子吵架甚至动手,大多数人觉得这是人家的家务事还是少管为好,会默默走开。偶尔会有个“热心肠”上来劝两句,巩义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因“热心肠”引发的案件。
2014年9月9日1时许,刘晓明在巩义市涉村镇一饭店门前,看到李大海与其妻缪丽丽在吵架,吵到激烈处,李大海竟然对其妻动起了手,这让刘晓明实在是看不下去了,随即上前与李大海理论并发生了撕扯,撕扯过程中刘晓明随手拿起一块砖头砸向了李大海的鼻子,谁知这一砸,竟把李大海砸出了个轻伤二级。案发后,刘晓明的亲属已赔偿了李大海的损失,李大海对刘晓明的行为予以谅解。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晓明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晓明能自愿认罪,且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刘晓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