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新伟,民一庭庭长和龙湖法庭庭长等一行在新郑市民政局党委书记马秀伟的陪同下分别到新郑市郭店镇司洼村、口张村抗战牺牲的烈士司柏松和烈士张同勋家中分别进行了走访慰问,并送去生活用品和慰问金。
在烈士家中,薛新伟与家属进行了亲切交谈,通过司柏松的父亲了解到司柏松1955年大学毕业,18岁响应国家号召光荣参军,牺牲时候22岁;烈士张同勋牺牲时,留下三个月大的孩子,由张同勋的父母抚养长大,家中生活困难。薛新伟指出,他们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不朽的功勋,为国家光荣牺牲,党和人民是不会忘记他们的,在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全省法院开展一项慰问军烈属专项活动,今天特意为家属送来党和国家的关心和照顾,并嘱咐他们,今后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及时与民政联系,会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把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该项慰问军烈属活动,是新郑法院积极落实上级法院专项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三严三实”活动的具体体现,为坚守社会公平正义,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