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来作为新乡化工研究所的一名老研究员,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和学生们辛苦几年研发的制造无碳复写纸显色剂的专利技术,竟然被焦作市铜马特种纸材料有限公司擅自,并大肆生产销售利用该技术生产的产品。一气之下,他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并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4月20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1994年,刚从研究所退休的刘宗来看到我国无碳复写纸显色剂技术一直被国外的几个跨国公司所垄断,他就和几个学生成立了新乡瑞丰化工有限公司,租用场地,潜心研究,攻克了这项技术难题,于1997年12月3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申请,2000年9月23日被授予了专利权,并利用该专利技术批量生产无碳复写纸显色剂,将多家跨国公司“挤”出了中国市场。谁知,被告焦作市铜马特种纸材料有限公司也生产出了与原告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并公开与原告公司的专利产品进行价格竞争,导致原告公司的经济效益受到了影响。
庭审中,双方辩论激烈,原告刘宗来认为被告侵犯了其发明专利,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被告却认为他们使用的技术是公知技术,并且生产的和产品和制备方法与原告的发明专利有本质的不同,不构成侵权。法庭审理后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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