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真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郑州中院党组始终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凝聚干警力量、促进法院全面建设的大事来抓。以全面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和努力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为目标,以“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为载体,以克服审判工作中的“冷、横、硬”现象、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入手,以树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为核心内容,通过生动活泼的政治教育、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不断将精神文明建设引向深入。目前,郑州中院和13个基层法院全部被郑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其中9个单位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2002年金水区人民法院被国家文明委命名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行业,郑州市法院系统被郑州市委、市政府合名为文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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