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四川的吴先生在郑州开车时不小心撞坏了路边十几米的护拦,按郑州市绿化工程管理处下属的环城绿化管理队提供的价格赔了16000元。可事后,吴先生却得知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的护拦赔偿标准仅为225元/米,而绿化队先前报的是每米2000元!觉得被蒙骗了的吴先生为讨说法走上了公堂。近日,郑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绿化处10日内退还多收吴先生的13000元赔偿款。得到公正判决的吴先生,带着锣鼓队,为郑州中院的法官们送上了锦旗。
去年3月6日,吴开车沿北环路行驶时与护拦相撞,毁坏花坛护拦10米,轻微损坏3米。当天,环城绿化管理队致函处理该起事故的交警部门,称毁坏护拦每米赔偿2000元,轻微损坏每米赔偿1000元。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吴先生与绿化队达成协议,由吴一次性赔偿16000元。
事后,吴先生去保险公司理赔后才得知,省计委和省交通厅联合颁发的(2002)328号文件中规定:高速公路波形钢板护拦损坏赔偿标准为225元/米。吴先生非常生气,将郑州市绿化工程管理处诉至法院。
令吴先生感到欣慰的是郑州中院的法官们为他这个外地来郑的从商人员撑起了腰板。“我是外地人,本想着这官司打不赢的,但郑州中院的法官从接手这个案子开始就告诉我,只要事实查清,就一定会给我一个公正的交待。后来他们还多次到北环查看护栏花坛的毁坏情况,亲自丈量受损米数……以后,我就放心了,有这样的好法官,我就可以大胆在郑州投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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