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钱玩电子游戏机,郑州市的赵某动了歪脑筋,不仅翻窗盗窃,当街抢劫单身女性,还让被害人拿钱将钱包等物品赎回,被害人报警后,赵某被当场抓获归案。2015年8月3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
赵某现年19岁,初中毕业后他便外出打工。在朋友的介绍下,赵某逐渐迷上了动漫城内的电子游戏机,经常彻夜打电玩。微薄的工资没能满足他的开销,很快,赵某的生活就拮据起来。
孰料眼见手里的钱越来越少,赵某竟想出了盗窃这一快速挣钱的“歪主意”。于是,2015年1月10日晚7点左右,赵某趁某小区四楼一住户家内无人之际进入该房间,盗走2000多元现金及钱包、身份证、银行卡等。盗来的现金很快被赵某彻夜打电玩挥霍掉了,一同盗来的证件则被他扔进了垃圾桶。
第一次行动就尝到甜头的赵某更加一发不可收拾。赵某事后称,因嫌盗窃辛苦,来钱慢,他决定抢劫。2015年1月14、15日,赵某怀揣一把水果刀来到了郑州市惠济区寻找作案目标。15日晚11点左右,在一个灯光较为昏暗的路口,刘女士恰巧从旁经过。
“我看见她衣着光鲜,手里提着的挎包鼓鼓的,并且边走边打电话,旁边也没有什么人,就想把她的包抢过来。”于是,赵某悄悄跟在了刘女士身后,趁刘女士不备亮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让刘女士交出钱财,在拿走挎包并让刘女士交出身上仅有的一部手机后,赵某迅速离开了。在此过程中,刘女士手腕被划了一下,左胳膊和右脚也扭伤了。刘女士很快报了警。
赵某称,带着刘女士的挎包回到住处后,他发现包内还有一把车钥匙,便生出了敲诈一笔的念头。于是,当晚10点,他通过翻找刘女士手机找到了其丈夫电话,随后让刘女士准备2万元钱将被抢的物品赎回。刘女士应承了下来,并约定了见面地点。随后赵某就被公安机关在见面地点抓获。
案发后,赵某的家人将被抢物品已退还被害人刘女士,并退赔了两名被害人部分损失。
惠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综合考虑被告人赵某的认罪态度、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性等情节,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
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提醒】
随着天气的逐渐变热,许多人的夜生活也变得频繁起来,一些人的生活和游乐时间也随之向后拖延,为此提醒广大单身女性在夜间尽量结伴出行,如需单独走夜路,要注意个人安全并提高警惕,主动同可疑的陌生人拉开距离,以免为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如不幸遭遇抢劫等暴力伤害,一定要记清楚施暴者的体貌特征,以便相关部门迅速破案,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