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郑法院受理的家庭暴力案件逐渐增多,因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和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也逐渐增多,为了切实保护家庭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新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家庭暴力引起的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惩处力度。
一是坚决克服家庭暴力是家庭纠纷,清官难断家务事的错误思想,及时受理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民事案件,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二是在民事审判庭成立专门的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在审理涉及婚姻家庭、赡养、抚养、扶养、收养等民事案件时,对家庭暴力的受侵害方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充分保护和照顾,对此类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让受害人免遭更大的危险,更大的损害;三是对社会影响大的家庭暴力案件,审委会集体把关、优先讨论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四是成立家庭暴力案件审判协调小组,及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确保重大案件的审理、开庭、宣判、执行等各环节高效、有序运行,使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施暴人得到及时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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