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英国政府为完善交易机制、提振消费信心、刺激经济增长,对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进行了一系列修改。2015年3月,经议会审议通过,英国政府颁布最新的《消费者权益法》。该法纠正了英国传统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中存在的复杂性、多样性、适用的困难性等问题,明确了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规则与法律关系,要求经营者应当及时审查和更新网络与实体的经营方式。2015年10月1日,《消费者权益法》将正式生效。
2014年1月23日,英国政府宣布整合所有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规范,制定新的《消费者权益法草案》并提交议会审查。经上议院与下议院审议通过。
2015年3月26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正式御准《消费者权益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为使经营者与消费者等市场行为主体能够更好地理解该法,随后英国政府发布了《消费者权益法〈解释〉》。新消法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方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此次修订对于构建良好的交易环境、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英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概述
20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社会逐渐兴起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在其推动下,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应运而生。20世纪初,美国、欧洲等消费者维权思想萌发较早的国家和地区,已初步形成较为完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英国作为西方社会的主要国家,尤为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近年来也在不断完善其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2015年3月,随着最新的《消费者权益法》的颁布,英国已经形成以《消费者权益法》为核心,以《货物买卖法》、《不公平合同条款法》、《食品法》、《食品安全法》等为辅助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2015年10月1日,《消费者权益法》将正式生效,该法对现行的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作出许多重大补充与完善。新消法旨在通过整合各项单独的消费者权益立法,制定一部统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典,纠正英国传统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中存在的复杂性、多样性、适用的困难性等问题。
该法案分为3编,共计101条,第1编共5章,主要规定普通商品、数字产品与服务等内容;第2编未进行章节划分,但对涉及不公平的条款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第3编共6章,包括执行、竞争法、竞争上诉法院等杂项与其他一般规定。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变化:(1)普通商品与数字产品质量缺陷的救济方式;(2)合同的不公平条款;(3)经营者违反竞争法的法律后果;(4)公共执法者在面临消费者权益法尚未明确规定的问题时,执法行为将具有更大的弹性空间,例如,执法者可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消费者寻求更佳的救济途径。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新消法的上述变化还覆盖了两大新领域:(1)《消费者权益法》第3章,以专章的方式规定了以计算机或手机应用软件、电影、电视节目、电子书等在内的数字产品为标的合同责任,明确规定数字产品(如在线电影、游戏、电子书)存在缺陷时,消费者具有要求经营者进行修复或更换的权利;(2)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如何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合同规定的条款相适应,以及在其未尽到合理的关照和注意义务时应承担何种责任。例如,当经营者承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实际交付不符之时,消费者有权主张维修、更换、降价或拒绝接收。
新消法的主要变化
(一)先合同信息
依据2013年《消费者合同规则》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指定的先合同信息,其中包括款项支付的细节、交货流程和售后服务等信息。
由于产品属性的特殊性,数字产品的先合同信息与普通商品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如新消法第37条第(2)、(3)款规定,数字产品不仅需要提供产品参数信息,还应当释明与其相关配套硬件、软件设备的兼容性。
根据新消法第12条的规定,与商品主要特征相关的先合同信息为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前文所述的一系列信息将成为合同的默示条款,若经营者一方违反默示条款之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默示条款亦为服务合同的重要内容,经营者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价格、谨慎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新消法进一步补充、明确了默示条款之内容,该法旨在将明确的陈述和声明纳入服务合同条款,并充分考虑合同订立时与服务提供有关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陈述。
(二)法定担保
新消法第30条主要规定了合同责任的法定担保,本条以共计10款的形式详细明确地规定了普通商品、数字产品、服务等的法定担保内容,进而取代了1979年《货物买卖法》有关合同默示条款的规定,在吸收其有益价值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商品质量、商品适用性、商品使用价值、交货周期等方面责任的法定担保。该法第28条第(3)款规定,除合同双方另有约定外,交货周期一般默认为30日。依据该法第29条第(2)款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在商品未实际交付消费者占有之前,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不发生转移,依然由经营者承担。
另外,新消法设立了新的数字产品法定担保规则,目前,数字产品之所以被视为商品或服务,主要依赖的还是它们的内容载体。然而,根据该法,对普通商品施行的新的法定担保规则,将适用于所有数字产品,这意味着即使是网络、数字服务,也将被视为商品。与普通商品不同的是,数字产品的试用版不需遵守合同的保证条款。
关于服务合同的法定担保,新消法亦有明确规定,如在合同未明确约定服务的担保之时,该法为消费者提供法定保障,即经营者应当在合理时间内,以合理的价格、谨慎的方式执行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服务事项,充分保障消费者在服务供应中的基本权利。
(三)法定救济
基于普通法原则,新法对存在质量瑕疵的商品设立了与之配套的法定救济措施。例如,消费者可行使合理拒绝权,在合理的时间内拒绝接收任何货物。根据新消法第22条规定,除短期易腐的商品外,消费者可在购买缺陷产品30日内行使“早期拒绝权”,即使已超过法定的早期拒绝期限,根据该法第24条规定,只要消费者未行使6个月内的“最终拒绝权”,依然可要求对缺陷产品进行维修或更换。此外,如果维修或更换未能解决缺陷产品存在的问题,消费者将有权主张部分或全额退款。
同时,新消法第1编第3章引入了针对数字产品的特定权利和相应的补救措施,如网络游戏的下载、软件的补丁修复以及其他数字产品的维修或更换,在维修或更换无效的情形下,消费者可采取部分或全额退款的最终补救措施。更为重要的是,该法第46条还引入了因数字产品缺陷造成消费者原有电子设备、应用软件等损坏时可获得赔偿的权利,只要消费者能够证明数字产品经营者未能尽到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消费者即可主张修复、更换、降价或赔偿。
另外,根据新消法第55、56条关于服务合同的救济规则,如果服务提供方未能以合理、谨慎之方式提供合同约定的优质服务,消费者可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救济:一是服务提供方重新提供部分服务或再次执行所有服务;二是减少服务收费,补偿消费者因未享受的服务所造成的损失。
(四)不公平条款
1. 公平性测试
1977年英国《不公平合同条款法》首次提出“不公平合同条款”的概念,即如果合同约定违反诚信原则的要求,将会导致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显著不平衡,容易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除非合同中未对注意事项进行说明,否则“公平性测试”一般都是通过“不公平注意事项”反映出来。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消法的一个显著的变化,便是提出了新的“显著”要求——合同主体与合同标的价格约定的“相关条款”,依据新法第64条之规定,只要二者是“透明的和显著的”,它们将排除在公平条款测试之外。
2. 透明度测试
根据该法第68条的规定,所有向消费者提供的书面条款必须是“透明的、显著的”,此处的“透明”意指“通俗易懂”,书面形式必须清晰可辨,且应以朴实、易懂的语言表达合同原意;“显著”即以透明的方式引起消费者的广泛关注。现行的消费者权益法律规范仅规定“透明度”的要求,而未规定“显著”的要求,新法将二者相结合意味着经营者应当确保有关条款能够引起消费者的足够关注。
此外,合同格式条款虽然不会自动引起不公平的产生,但会造成条款的额外审查,不利于交易的进行。目前,经营者与消费者在合同条款透明度的测试方面存在争议,为解决这一问题,英国市场竞争管理局将对这一新要求进行指导,以促进透明度测试的开展。
3. “灰色”清单
“灰色”清单是指合同中被视为非指示性与非详尽性的不公平条款清单,清单中的条款可在不提供任何理由的情形下被认为是不公平的。
新消法第62条从三个新的维度来推定现行的不公平条款“灰色”清单:一是在合同签订后,允许经营者决定合同标的主要特征的合同条款;二是允许经营者决定合同签订后标的价格的合同条款;三是消费者决定不订立或者不履行合同,或在经营者未提供服务的情形下引起的不成比例的高收费事件的合同条款。
4. 消费者注意事项
消费者注意事项,被广泛定义为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限制经营者责任的注意事项。该定义包括以书面公告和口头方式提出的沟通条款。
以往的立法并未明确覆盖消费者注意事项,但新法对此有更为明确的规定,其将消费者注意事项与合同条款等同看待,以保证交易制度、交易条款、交易当事人之间的公平。因此,经营者必须意识到消费者注意事项之具体内涵,确保公平性条款测试的遵守。
5. 新的公平责任
只要当事人任何一方在诉讼中提出对合同条款公平性的质疑,法院就有义务审查合同条款的公平性。事实上,欧盟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早已考虑过公平责任的问题。这种变化可能导致法院对合同条款进行愈来愈严格的审查,甚至即使消费者并未抱怨合同条款的公平性,但法院基于公平责任的考量,也将认定合同相关条款的不公平性,这种方式可能进一步导致对新消法内涵的认识错误,引起法律的错误适用。
基于新消法的上述一系列规定变化,经营者应当及时审查和更新网络与实体的经营方式,以适应最新颁布的《消费者权益法》。
同时,鉴于在司法实践中,因原有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的多样性与复杂性造成的适用困境,新消法对2008年《不公平贸易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2013年《消费者合同规则》以及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修正案)》进行整合、简化,在整合既有法律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规则与法律关系,创设一部更为统一、简洁、实用的消费者权益法。此后,新《消费者权益法》将成为英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