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法律威严、“立”法治正义。既需要法律制订者的严谨态度,也离不开执法者对法治公正的坚守,更需要每个公民对社会道德和正义的敬畏。
自南京“彭宇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以来,有关“看见老人摔倒扶不扶”的话题时不时泛起涟漪,拷问着中国社会。最近,四川骑车老人摔倒后反诬帮忙学生,北京拟立法破解病人摔倒不敢扶现象等新闻,再度让此话题趋热。如何保护“好心人”?法律能否“扶起”道德?
扶人反被讹,救人受冷遇,见义勇为受伤甚至牺牲生命,被救者却漠然置之甚至矢口否认,诸如此类尽管只是为数不多的个案,却难免让“好人”感到困扰,而且易引发社会的道德焦虑。尽管北京拟议中的“好人保护法”有关条款的细节及可操作性或有待进一步商榷、完善,但从法律层面破解“扶不扶”道德难题的动机无疑值得尝试和点赞。
完善立法保护好人固然值得推崇,但同时更加重视“立”法,真正做到让法“站”在好人、正义一边,进而切实树立法律的威严,增强法律的威慑力,显然尤为必要。尽管当下没有一部系统、全面的“好人法”,但保护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之类的规定散见于相关法律条文中,倘若那些法律原则、精神能够在实践中得到旗帜鲜明的主张和坚定不移的贯彻,至少可以成为“扶道德”的权宜之计。
提到“扶不扶”话题,想必不少人会想起曾经有人面对街头摔倒老人,先拿手机拍照留证据然后赶紧施救,那场景看起来似乎未免过于荒诞,但其存在的真实感却深深地刺痛着大家的神经,原因就在于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不该有的举证倒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司法原则,理当由指控者提供他人撞倒、撞伤自己的证据,却反过来让被指控者提供没撞人的证据,致使无关人或好心人陷入被动境地,进而助长了跟风效仿的讹诈好心人现象。
屡有“讹人事件”最终因目击者证明、现场勘查、监控录像等还原真相,却鲜有讹人者受到依法制裁,大多舆论谴责、批评教育了事。事实上讹人行为就是不折不扣的恐吓威胁、勒索,客观上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假如能够依法亮起正义之剑,让讹人者付出必要的风险成本,有多少人还敢藐视法规威严步他人后尘?
完善法规、立法“扶”德,固然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作为,但并意味着修订的法律越多越好,也不是说立法之后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关键还要靠对法律一丝不苟、不偏不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