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于7月17日上午,王某与某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等23起案件,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花园口派出法庭准时公开合并审理,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是惠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慕宏伟。
庭前,合议庭充分准备,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作为审判长的慕院长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指导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慕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在和两名合议庭法官的配合下,整个庭审依法推进,举证、质证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合议庭成员举止端庄大方,用语文明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给案件当事人及到庭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慕院长认为,院长庭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开庭、带头办案,不仅能对全院法官起到指导示范作用,通过旁听听审,提高他们的办案能力和水平;还可以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亲身倾听群众心声,更好的为群众解决诉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民司法。
不少青年法官认为院长如能带头办案,通过开“示范庭”,在业务上进行传帮带,有助于增强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本领;院长带头审大案、办难案,还有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合议庭存在的问题。
此次庭审观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法官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效率,钻研业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了法官规范庭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对促进该院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