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太方便了!原来缴纳诉讼费要到指定的银行网点,往返费时费力。今天只用了5分钟,即完成整个立案交费过程。”何律师兴奋地说。原来,为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7月15日起,郑州中院改变过去老旧的诉讼费缴费方式,当事人诉讼缴费无需再到法院,在郑州银行任何网点轻松完成,减少了到法院缴费的麻烦,切实解决群众诉讼“最后一公里”问题。
今后,郑州中院受理的一审、二审案件当事人交纳上诉费和各类诉讼费用(不包括案件上诉到省法院应交纳的上诉费),凭借诉讼费用交纳通知书,当事人无需再到郑州中院诉讼服务大厅换票后交费,可持通知书直接到郑州银行在郑州市辖区(含县、市、区)内各营业网点交纳,同时郑州中院诉讼服务大厅的收费窗口仍然保留,亦可交纳相关费用。
通过此次启用统一的诉讼费用交纳通知书和增加银行网点交费方式,实现诉讼费收取的历史性跨越,实现了立案、缴费“一站式”服务,彻底解决了“交费难、交费慢、统计难”“老大难”问题。
据悉,郑州中院以“闹静分离”、“繁简分离”为原则,设置诉讼引导台为中心,建设立案服务区和诉讼服务区两个服务大厅。新建无障碍通道,增加了手机充电座、轮椅、儿童椅、雨伞、针线包、书写笔、老花镜等便民设施,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真正做到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