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作为法官职业群体的优秀代表,其留下的精神财富必须得到传承与发扬,特别是邹碧华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让法官职业群体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有了清晰可循的路径以及鼓舞人心的精神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严三实”要求,为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供了根本价值观和重要方法论,作为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及高度专业化要求的法官群体,“三严三实”要求十分契合法官职业的内在要求。从“三严三实”要求的理论高度出发、从法官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若将“三严三实”要求与优秀法官代表邹碧华的精神充分结合,就是把“三严三实” 的原则性要求具体化,就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形象化至法官职业群体。邹碧华精神终将成为永恒,作为一名法官、一位法院领导、一个法律人,他用短暂却厚重的一生诠释了什么是敬业、什么是担当、什么是奉献、什么是追求,法官群体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在邹碧华身上被具体化、形象化,并集中体现在他的谋事创业上。
从如何化解一起疑难复杂案件,到如何为律师营造更好的执业环境,到对审判实务诸多问题的思考探讨,再到如何建设更好的司法体制机制,从个案思考到制度设计、从微观细节到宏观把握,都集中体现了邹碧华谋事创业的实干精神。邹碧华热爱阅读,以不断学习的方式奠定了谋事创业的坚实基础,涵养出谋事创业要实的情怀。
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而司法改革又是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身为司法改革先锋的邹碧华面对改革的艰难险阻,没有选择妥协避让更没有踟蹰不前,而是拿出一种“拱卒”的精神来勇敢面对,问题一个个解决、思想一步步统一、硬骨头一个个啃下,就是这样一种锲而不舍、脚踏实地的精神让上海的司法改革框架日渐清晰,让改革的步伐蹄疾而步稳。邹碧华以司法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精神毅力鼓舞着每个勇于探索的改革者,也能让那些嘴上喊改革、心里怕改革、行动上不改革的“改革叶公”们自惭形秽,更能唤起那些真心改革却缺乏一份勇气的法律人或非法律人的热血与激情。不可否认,改革是当下法治建设的中心,法治建设不能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故步自封,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新要求,不进则退的法治建设就是逆水行舟,当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之时,关键就在于改革的参与者是否具有邹碧华式的勇气与坚韧,是否实实在在、扎扎实实,当然这种勇气与坚韧不仅仅限于司法改革一隅,而是放之所有改革领域皆准。
邹碧华谋事创业之实不仅体现在宏观的改革之上,还体现在工作的细节之中。邹碧华通过调研发现很多当事人来到法院后得不到妥善的接待,于是情绪事件不断发生,最后矛盾加剧,与法院形成了对抗。这是不应该发生的“低级错误”,他要改变这种状况。于是,他推出了《群众接待场景65例》。这65例包含了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程序的各个环节,大到群众在立案大厅聚集,小到当事人要求修改笔录,事无巨细,每个都列出了正确的做法,并予以说明理由。2010年初,时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的邹碧华,在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时得知,有律师反映,一些法官在庭审中时常打断律师发言,甚至呵斥律师,一些判决书对律师代理意见回应较少或回应时遗漏要点。基于此,他亲自起草并主导推出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此举在律师界乃至法律界都引起了震动。这两项引发关注的制度创新,都是邹碧华调研、论证之后推出的,这样的创新之举充分彰显着邹碧华谋事创业之实在,真真切切地化解问题。
作为法院系统改革的具体实施者,邹碧华提出了许多建议。如要有科学的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给予法院系统改革自主权,科学分配法官员额比例。支撑这些建议的,则是他主导的上海市法官办案情况大调研;是他独创的分析办案质效的“案件权重系数”;是他在长宁法院总结的40万字的管理心得;是他在美国进修一年写下的4万字研究报告,这些清晰的举措与明确的数字无疑是邹碧华谋事创业实在的佐证。
邹碧华作为法官职业群体的优秀代表,其留下的精神财富必将得到传承与发扬,特别是邹碧华法官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了“三严三实”要求,让法官职业群体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有了清晰可循的路径以及鼓舞人心的精神动力。将“三严三实”要求与传承邹碧华精神高度结合,是优化法官队伍、夯实司法改革基础的务实之举,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奋斗目标的题中应有之义,并以崇法厚德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