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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六项措施强化法院队伍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04-04-19 10:23:03


    今年以来,登封市人民法院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健全竟争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的监督和管理。

    一是探索建立对不胜任现职中层领导干部解除职务制度,强化中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作为意识和进取意识,克服一劳永逸思想,促进干警能上能下,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是探索建立审判员、书记员、执行员和综合部门等各个序列的末位淘汰制度,每半年对全体干警进行一次考核,对每个序列的倒数第一名,采取离岗培训等方法进行警示;

    三是狠抓各项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形成一套“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体系;

    四是进一步完善审判长选任制度;

    五是强化考评工作,完善干警个人政绩档案;

    六是坚持和完善“一岗双责”、“工作讲评通报”等队伍管理制度,抓好落实促进实效。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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