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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保甫副院长到中牟法院督查立案登记制贯彻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5-05-04 19:20:41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落实《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5月1日起,中牟县人民法院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

    5月4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保甫、审管办主任朱世鹏一行到中牟法院督查立案登记制贯彻落实情况。中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炅带领院党组成员在诉讼服务中心轮流值班,为前来立案的群众提供咨询帮助。

    李保甫副院长详细了解中牟法院立案登记的制度和措施,视察了中牟法院升级改造后的诉讼服务中心。他指出,立案工作一定要和诉讼服务结合好,要全面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群众需求,切实改进与立案登记制不相适应的制度、设施和程序,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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