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该案审判长是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凯歌。
1991年出生的被告人邢某刑满释放10日后就又开始作案。他通过微信编造假名及身份,分别2次单独约女孩并将其骗至宾馆,用语言相威胁,抢走现金、银行卡及手机等。还用同样手段,被告人邢某与被告人朱某预谋抢劫一名女孩,还冒充警察抢劫收购旧手机秦某现金6800元。朱某为80后,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也是刚刑满释放才一个月。另外,邢某还交代了其用上述手段盗窃一名女孩手机一部。
管城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该院院长谢凯歌担任审判长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上午10时,随着法槌敲响,谢凯歌宣布开庭。开庭过程中,审判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使整个庭审稳步有序,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环相扣,思路清晰、法律用语精当,张驰有度,层次清晰。
庭审持续三个半小时,休庭时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合议,并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邢某犯抢劫罪、盗窃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被告人朱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管城区法院院长带头办案,推行院长、副院长办案制度,是该院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后法院受理案件激增,强化审判业务推进机制工作而实行的。据了解,从6月1日起,该院院长、副院长回归审判执行岗位,院长、副院长审理案件应亲自承办,需要组成合议庭的,原则上可从分管部门选定合议庭成员,对复杂疑难案件,也可以组成大陪审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