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荥阳市人民法院举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荥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剑锋亲自为全院干警上课,深入学习贯彻推进中央、省委、市委“三严三实”专题会议精神。
专题课上,余剑锋紧紧围绕“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对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内在联系和具体要求做了深刻的阐释,针对一些干警在工作中出现的“不严不实”现象,指出了其危害性,分析问题存在原因,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下一步工作部署。
余剑锋指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既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又是持续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荥阳法院要以此次专题教育为契机,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荥阳法院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不断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余剑锋强调,“三严三实”的核心要义,就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必须聚焦忠诚、干净、担当,找准“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认清危害、深挖根源,对标整改。党员干部必须必须旗帜鲜明,绝不能当“骑墙派”,对权利常怀敬畏之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秉公用权、依规用权、尽责用权。“三严三实”是党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加强作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关键时期,向全党发出的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动员令。“三严三实”从锤炼党性、用权为民、为政清廉、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这几个方面,深刻阐明了新时期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领导干部要经常用“三严三实”这面镜子照一照、想一想,用这把尺子量一量自己的行为,看看是不是达标合格,是不是坚持了立党为公、以执政为民的理念,是不是践行了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要求,搞清楚了往哪里走、怎么走,才能走得对、走得正、走得稳。党员干部必须以“严实”的标准立身立行立言立德,赢得群众信赖。
最后余剑锋结合荥阳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了几点要求,
余剑锋要求法院全体干警要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真正使自己的作风严起来、实起来,做忠诚、畏权、律己、担当的“四型”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把“三严三实”贯彻到司法体制改革全程,坚定不移地推进人民法院改革;要深刻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强化日常学习、党性观念、道德修养、廉洁教育,树立真抓实干、勤于修德、勇于担当的良好司法形象;要深刻把握“三严三实”重要内容,把握关键环节、做好规定动作,确保“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实效;要深刻查摆法院系统“不严不实”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上率下,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际成效,检验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成果。要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解决“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严三实”作风建设涉及到了良好的品德、官德的养成,有着深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底蕴,与中华民族文化血脉息息相通。中国共产党的作风既是马克思主义的,同时又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具有中国气派。习近平曾经指出:“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学习和掌握其中的各种思想精华,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有益处。”“三严三实”强调“严以修身”、“做人要实”,这是做人、做事、为官之本,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脉相承。“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修身摆在了第一位;古人论为官,既有诸如“清、慎、勤”“公生明、廉生威”这一类的“官箴”,也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样精炼质朴的民谣;“吾日三省吾身”,“君子求诸己”、“持身要严”,说的都是常怀律己之心,治人者必先自治,律人者必先律己。
“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与我们党的好干部标准是一脉相承的。尽管各个历史时期党对干部的要求不同,尽管不同时代的优秀干部各有特点,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是始终不变的价值底色,德才兼备是始终贯穿的价值主线。“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体现了做人做事做官的高度统一,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个人干净是党员干部做人的底线,敢于担当是党员干部为官的职业素质。“三句话”实质上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做人做官做事的“三要素”,缺一不可。这“三句话”既朴素又简洁、既好记又易懂、既有现实性又有针对性,要求明确、掷地有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是辩证统一的整体,涵盖了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品德建设等各个方面,更加突出了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要求、党性修养要求和职业素质要求,是对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丰富和发展。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条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作为座右铭,作为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融入党性修养全过程,贯穿于工作各方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保证法院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做让党放心,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