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年逾六旬的马老汉夫妇诉自己亲闺女的一桩家务事,但因为马老汉夫妇和他们的女儿均没有到庭,法院遂依法按撤诉处理,当日将撤诉裁定书送达到当事人本人。法官提醒当事人,要好好珍惜并合理使用自己的诉讼权利,如果使用不当,不但不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还会浪费法院有限的审判资源。
2003年11月22日,马老先生已经出嫁的女儿,因与婆家闹矛盾,带着女婿和几个月大的孩子回了娘家。马老汉和妻子都属低保人员,家中仅有一套40来平方米的一室一厅住房,夫妇俩平素和儿子一起住已很紧张,但为了安顿女儿一家,马老汉和儿子在小院里用油毡搭了个窝棚,老伴儿就住在客厅的沙发上。女儿一家占着仅有的一间卧室,“平时门常关着,谁都不准进去”。为了能讨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住处,老汉夫妇无奈于今年3月将自己的女儿起诉到法院, 要求女儿一家搬出自己的住房。
管城法院受理此案后,马老汉夫妇曾到法院找到审理此案的法官,希望法院能提前审理此案,好让自己早日回到自己的家,马老汉还向法官哭诉自己被亲闺女欺负的经历:我的衣服放在卧室的柜子里,大冷的天,我在卧室里换衣服都不让,让我在窝棚里换。今年2月份,平常也住在窝棚的猫咪窜进女儿卧室,女儿气冲冲地闯进窝棚,扯住正在酣睡的弟弟的头发就打。我看不过眼,就争吵起来,以至双方都动了手。后来还打了110报警。在西大街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也为了息事宁人,不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我和儿子搬了出来,儿子借住在舅舅家,我先是在洗澡堂住了一个多星期,后又在一辆破中巴车内住了一个多月。我连饭都不能回家,
都是老伴儿给送。
4月15日是开庭的日子,这天一早,法官和书记员早早来到审判庭,但等了一个多小时,也不见双方当事人到庭。根据法律规定,法官只好按自动撤诉处理,并在当日将撤诉裁定送达当事人本人。当法官把裁定书送达到马老先生家时,马老太正在照顾自己的外孙女,看见法官登门,老太太很不好意思,一个劲向法官道歉,说女儿已经认错了,并把父亲接回家住。看到女儿态度诚恳,他们决定原谅女儿,所以就没有到庭。法官告诉老太太,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他们应到法院申请撤诉,这样法官就可以腾出时间审理其他案件。
另据法官介绍,在审理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诉讼时,有时因为家庭成员矛盾缓解,原告就不想再继续进行诉讼,遇到这种情况时,原告应及时与法院取得联系,申请撤诉,但要谨慎处理自己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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