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现在开始开庭……”随着法槌声的敲响,6月8日下午,在荥阳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庭审拉开了帷幕,而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案是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余剑锋任审判长。
为进一步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司法改革形势需要,荥阳法院积极探索,广泛调研,全面规划,全面推行“院长带头办案”新机制,实现院长办案常态化。从“纸上看案”到当穿上法袍亲自办案;从埋头于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到进行审判业务钻研,余剑锋作为荥阳法院院长,亲自提审被告人,带领合议庭成员研究案情,又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体现了法院院长司法本位的回归。
将“回归”司法角色,率先垂范,挑选疑难、复杂的重大案件或者新类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不仅调动了该院法官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钻研业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而且有利于院长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动态,同时为全院法官提供了一次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对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