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需从主观上全方位提升自己、强大自我,为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做好主观准备,奠定主体基础。
司法实践中,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些外力的确使法官办案多方受制,难言依法独立审案。为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然而,平心而论,即使去除了外部干预,作为行使审判权的核心主体,法官们准备好了吗?不得不看到,个别法官在可以依法独立审判的情况下不能完全保证案件质量,在被干预的情况下更不敢坚持自己的立场,这从本质上来说都是由于对自身业务水平、司法实践经验的不自信;或者是办案态度不端正,审理案件敷衍塞责,依赖领导直接给出处理方案;或者责任心淡薄,存在推卸责任,怕担风险的心理;甚至还担心影响到个人提拔晋升等等。
可见,即使司法环境得以改变,依法独立审判的外部制度得以建立,作为法官,我们也需要从主观上全方位提升自己、强大自我,为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做好主观准备,奠定主体基础。
首先,要扎实业务根底,提高办案能力。法官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职业,法学理论体系艰涩深奥,各种法律、法规、解释、答复日新月异、浩如烟海,法官必须时时保持与时俱进的知识更新,才能在审判实践中面对形形色色的案件时游刃有余、底气十足。否则,一旦遇到干预,自然难以坚持正确立场。法官唯有不懈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能力,才能有底气在去行政化、去地方化的大背景下挥洒自如、依法办案。
其次,要树立职业道德,体现司法良知。如果说扎实的业务水平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重要前提,那么法官的职业道德、司法良知则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障。缺乏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法官就会不惜为一己私利办假案、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陷入司法腐败。在某种程度上讲,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要比业务水平更重要。
最后,要强化责任意识,敢于坚持立场。有能力担当,有底线保障,还需要有勇气坚持。在干预面前,一个精通法理、熟悉法条,各种解释、答复了然于胸,并且心中装着公平正义、廉洁自律的法官是可以据理力争、力排干扰的。但这种据理力争不只需要业务水平与司法良知,面对少数无理取闹、强势插手干预案件的情况,法官需要有坚持事实基础与法律准绳的责任与勇气。在目前行政化管理体制下,这个标准对于处于法院最基层的一线办案法官来说是相当苛刻的,但当事实和真理需要我们坚持的时候,我们需要拿出敢于担当的勇气和必要的牺牲精神。
司法改革的帷幕已徐徐拉开,处于司法工作核心位置的法官,唯有全方位提升自己,才能在改革万事俱备之时将足以担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东风随时吹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