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新郑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全体干警八小时工作期间及八小时以外各种行为,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外出办案留言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早上点名签到制度、服装仪表打扮得体制度等,使每位干警一言一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徇;
二是实行廉政监督员制度。该院从人大、政协、乡镇企业、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中聘请了13位廉政监督员,随时从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到卷宗评查等全过程进行监督,以此增强法官拒腐防变能力,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三是开通举报监督电话(2671639),全天24小时接受咨询服务,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届实施监督;
四是监察室、政工科定期不定期对市内各娱乐场所(酒巴、饭店、迪厅、按摩场所等)进行明察暗访,检查干警是否有灯红酒绿、警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违纪问题,对查处属实的,将依据有关法律及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五是深入基层回访当事人制度。监察室定期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询问他们对判决结果是否满意,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是否有不廉洁行为,并向群众发放监督“三卡”,卡上附有供填写具体满意或不满意事项的空栏,持卡人可将意见填写后寄回法院,法院指派专人负责回收信息,定期将处理结果向有关案件当事人和监督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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