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郑州中院民一庭郑宗红法官接到一个连环劳动争议案,上诉人公司指责四位员工利用其对精通电脑操作的优势造了一批假的OA系统,写了数百篇日志,因此得以在一审胜诉,其在二审举证相关系统域名所有者并非上诉人所有。员工们称其请求在仲裁阶段因举证不力而未得到支持,诉至法院后,发现其在公司工作期间每天必写的日志是一个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了其到公司工作的原始时间,去公证,但公证处称对公司内部系统不予公证,因公司的OA系统管理者为公司,担心公司关闭服务器,因此在一审开庭时才举出该证据,当时不但举证了日志截图,而且还进行了现场手机登陆演示,当时对方的律师和人民陪审员一审主审法官均已看过原始网页。服务器本身就是上诉人的,其有权限对网址和域名进行修改。一审庭审结束后两天,打官司的四位员工再也不能登陆相关系统。
在二审中,合议庭面临的问题是,相关原始网页已神秘失踪,一审庭审笔录中未见有当庭各方登陆过相关系统的记载。员工称公司关闭了服务器,公司称员工们做假证的话,为了逃避人民法院的查证,员工们也有关闭的可能性。员工们提供的日志截图,有诸多虚假之处,同一天截图,有的显示北京的天气,2014年6月18日,气温8度到3度,有的显示郑州当日的天气,晴天,14度到2度;——而郑州人民都知道,郑州6月的天气怎么都不可能降到2度!有一位员工的第一篇日志显示时间为2001年1月1日,而员工自己都主张其2013年3月份才进入公司!总之,二审法院不应再认定该证据的合法性! 询问员工,如何解释?员工对天气和日期与事实不符亦无从解释,反而说,我真要造假,就不会出现这种错误。但是员工此辩称也不能百分百成立——造假可能会完美,也更有可能出现漏洞!
作为一个法官,面对此类问题,只觉得学无止境实在是太恐怖了!或者说学习还不难,需要面对的是对已被毁掉的证据,如何去甄别其真伪!关闭服务器的一方,绝对是恶意的!如果因为服务器被关闭,而导致所有案件将被改判得对劳动者不利的话,岂不是大快了删除证据之人的心!劳动者们因为害怕败露而毁灭罪证!?而如果怕败露,劳动者应该永远都不会提供这些东西。因为提供一次与提供两次,其因诈骗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机率是一样的!但亦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公司关闭了服务器!如凭存疑的证据维持原判,又何以服众!主审人的内心,正义之火在燃烧!作为一个法官,追求公平正义之心永远都不缺乏!但是需要力量!需要去伪存真的能力!主审人需要知道为什么那个系统的天气是那么的张冠李戴,还有时间,为什么会在2013年穿梭到了2001年!一头雾水中!求助于百度,一个真实的正在运行的系统,会不会出现上述故障?百度说,“如何修改2007第二版天气预报的默认城市?在新版的天气预报桌模块中,默认来源是中央气象局,默认城市是北京。在选择其他城市后,天气预报的小页面会刷新,我们在小页面上按右键,属性,可以看到此时的网址。编辑天气预报桌面模块源代码(源代码可以到正式用户服务区软件升级栏目下载,具体文件为webroot\general\mytable\天气预报.php), 将北京的网址改为这个城市网址即可。例如,长春的网址是:http://www.cma.gov.cn/tqyb/weatherframe/54161/1.html网址有2处,都要改。”网上寻遍,解决了一个问题,就是在郑州登陆相关系统的电脑不同,就会显示不同城市的天气,但终未能找到时间和天气错位的答案。主审人上网查到该公司正在招聘员工,主审人想发展一个“间谍”去该公司接触其电脑,看其公司是否正用着OA系统,内容是否有改动?主审人的双节棍老师正是电脑高手,其答应去该公司应聘。期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