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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召开打击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5-05-26 15:26:52



    5月25日下午,郑州中院召开打击、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题研讨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玉华,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韩轩、郑州大学刑法教研室主任、教授鲁松岳,郑州大学教育系副主任、副教授刘慧瀛,《公民与法》编辑,郑州市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共青团、妇联、关工委以及河南省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等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及十三个基层法院主管少审工作的副院长,少审庭庭长以及中院少审庭、研究室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研讨会由少审庭庭长刘文琳主持。

    刘文琳庭长首先介绍了此次专题研讨会的背景和目的,对三年来郑州市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和基本特点进行了通报,并对此类案件案发的原因及后果进行了深入分析。随后,各参会单位围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案现状及预防”、“案件受害人的心理疏导和治疗”、“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及防范路径探索”三项议题进行了发言,郑州大学鲁松岳教授、刘慧瀛教授、省法院韩轩副庭长针对各单位发言逐一进行了点评,对郑州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开展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的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参会人员对召开研讨会的意义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形成共识: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到预防与帮扶相结合;三要进一步加强预防性侵普法宣传形式创新,加强对此类宣传的力度,拓宽普法宣传的广度,提高家长及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四要进一步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的力度,严厉打击、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最后,刘玉华副院长向各单位介绍了近年来我院开展打击、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情况,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打击、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总结研讨会成果,就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原因及预防问题形成白皮书,并与有关单位形成会签文件;二、全市两级法院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做好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和前伸后延工作;三、相关责任单位联合起来,在打击和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道路上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共同筑起一道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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