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这是法官给咱送来的执行款”。5月20日上午10点,郑州某医院的病房内,老李拿着钱激动的对着病床上的母亲说。
老李的母亲王老太今年86岁,是郑州某医院的退休职工,2012年5月的一天,王老太在医院散步时被同事小张倒车时撞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小张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老太立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医院主要诊断为颅脑损伤,随后王老太就开了漫长的治疗。而肇事者小张却在赔付了5万多块钱的医疗费之后再无其他表示。王老太的家人多次与小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为此,他们将小张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小张及保险公司赔偿王老太各项损失共计35万余元。
然而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小张依然不履行生效判决。无奈之下,王老太的家人只好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案件承办人赵军宏、张鑫及时联系小张,多次敦促小张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对其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近期,小张主动先行履行了8万块钱的执行款,并表示积极筹措余款,早日全部履行债务。
执行款到位之后,了解到王老太因交通事故的影响,长期住院治疗,不能按照法院规定的领款程序领取执行款项且急需该笔款项继续治疗,金水法院执行干警赵军宏、张鑫向院领导汇报后,特事特办将执行款送到了王老太的病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