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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邹碧华的担当精神 推进法院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5-05-20 12:28:30


    编者按:邹碧华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大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全面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邹碧华式的好干部、好法官。

    “碧血洒法台,青春谱华章”。邹碧华同志的骤然辞世,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各类媒体连续刊登有关的人物通讯、事迹介绍以及评论文章,形成了让人倍感痛惜、引发深思的“邹碧华现象”。邹碧华同志是一名普通干部,他以其忠诚无私、担当奉献的品格,集中展示了当代法官的风采。习近平总书记称他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同志有许多优秀的品格值得我们学习,其中最重要的是他的担当精神。

    一、担当是一种责任

    鲁迅先生把具有担当精神的人称为“民族的脊梁”。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落在了我们共产党人身上,作为法官,我们要有舍我其谁的自信和勇气,敢于承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历史重任。要像邹碧华同志一样,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忠诚党的审判事业,始终坚定“三个自信”,确保司法的人民性和社会主义本质;要像邹碧华一样,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有一股韧劲、狠劲,奔着目标,“一点一点往前拱”,负重前行、笃志革新、砥砺奋进,承担起社会转型期化解矛盾、维护和谐、促进发展的光荣职责,认真办理好各类刑事、民事、执行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树立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法治的信仰,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做出积极贡献。

    二、担当是一种情怀

    “铁肩担道义”是千百年来中国老百姓对司法官员的热切期盼。历史上留下清名的包拯、况钟等,之所以被代代敬仰传颂,不仅在于他们明察秋毫、分辨曲直的智慧,更在于他们铁面无私、刚正不阿、不畏权贵、爱民如子的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于我们共产党人来说,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要像爱自己的父母那样爱老百姓,为老百姓谋利益,带老百姓奔好日子。”邹碧华同志就是“心里装着群众、时刻想着人民、永远念着人民”的法官。他推出了《群众接待场景65例》《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等,详细规定了法官在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环节接待当事人、律师的行为规范,让当事人、律师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感受到自己的人格受到充分尊重。

    我们是人民法官,要始终牢记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人民”二字,把司法的人民性体现在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依靠群众的智慧化解纠纷,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立足审判工作,多行利民之举,多做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发展成果;要把担当精神体现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担当是一种能力

    “责重山岳,能者方可当之”。不具有相应能力的担当,那是无知的鲁莽行为,不仅会害了自己,还会贻误党的事业。在不同历史时期、工作岗位,担当精神对我们有不同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法律实施、建立完善法治实施体系,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需要法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法治思维方式以及娴熟的司法技术等,同时,还需要有丰富的社会知识、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等,这些都需要长期的专业学习和实践积累。邹碧华不仅理论造诣深厚,而且实践经验丰富。正因为他刻苦求学、长期积淀,使他能够成为一个“燃灯者”,以自己睿智深邃思想和大胆求索精神开辟了司法改革道路。

    法官承担着裁判是非、惩恶扬善、伸张正义、规范行为、维护秩序的重要作用,一个好的裁判,既能体现个案公正,也能伸张社会正义;而一个错误的裁判,不仅会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会“污染了水源”,损害人们对法治的信仰。因此,我们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不仅通晓法律,深刻理解法律条文的立法背景和含义,还要洞悉人情世故、风俗习惯、乡规民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司法能力,让每一份判决都能符合法律精神、符合人民利益,符合天理、国法、人情,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服、案结事了,担当起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四、担当是一种牺牲

    担当精神强调为祖国、为人民、为党的事业奉献一切,舍弃自我、不怕吃苦、赴汤蹈火,甚至牺牲生命而在所不惜。邹碧华承担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任务后,面对困难挑战,他不等不靠,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带领调研团队,深入了解情况,大量掌握一手数据资料,充分考虑司法改革涉及的各方面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不断调研论证,加强沟通协调,使改革方案切实可行,最后累倒在工作岗位上,为审判事业牺牲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下行压力不断加大,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建设法治国家、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仅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稳定和谐,而且关系到能不能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牢记职责,具有强烈的历史担当精神,做改革的弄潮儿,向邹碧华学习,不计个人得失,不怕牺牲自我,勇于改革、善于改革,努力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五、担当是一种创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不竭动力。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创新发展。邹碧华同志承担着司法改革的领导职责,而上海法院关于司法改革的试点探索,对于全国法院司法改革顺利推进至关重要、意义重大。邹碧华同志是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的人,他“总尝试在制度内做一些突破和创新”。借助中央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强力推进,他勇敢地承担起推进改革的任务,就上海法院推进司法改革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大胆创新、艰苦探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司法改革方案,有力促进了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部署,其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解决执行难、法官员额制、省级以下人财物统管、错案责任追究等改革任务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我们必须敢于担当、勇于创新。首先,要更新观念,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大胆解放思想,冲破观念束缚,顺应时代潮流,牢固树立人权保护、程序正义、权力监督等观念,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积极探索完善立案登记、人民陪审员制度等;其次,要树立问题导向,把党中央对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法律法规的现有制度,同人民群众的愿望、具体实际情况、成功经验做法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司法体制机制,提高审判质效,树立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六、担当是一种作风

    邹碧华同志工作的二十多年中,无论是做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研究室主任还是法院院长,他总是勇挑重担、兢兢业业、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体现了过硬的工作作风。这种优良的工作作风,也是担当精神的具体体现。

    我们要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坚持以“实”立身行事,做事不应付、做人不对付,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在每一个细微环节上倾尽心力、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查明案件事实,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事实和时间检验的铁案;要不断改进作风,凡事务求实效,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影响,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要严格要求自己,正确对待金钱名利,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慎始、慎微、慎初,时刻警惕贪污腐化堕落。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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