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郑州市委二十条规定、新郑市机关作风十不准等规章纪律,临近清明节日,院党组同时也要求全院干警紧绷廉政弦,要求借助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同时抓好节前警示教育,廉政过节!”河南新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伟民在该院开展的“讲规矩守纪律”集中学习会议上对干警讲到。
4月3日,在河南新郑法院3楼会议室,该院法警队正在开展一场“讲规矩守纪律”集中学习活动,同时,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借助清明节到来的有利时机,该院在干警中开展“以“清明”促廉政教育,以目前正在全院开展“讲规矩守纪律”集中学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教育干警要提高清正廉洁、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要求干警在参加祭奠扫墓活动中自觉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大力弘扬和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文明祭奠的社会主义新风正气,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封建迷信和奢侈浪费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同时要严格落实院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派遣审批手续,严禁动用公车、警车扫墓。尤其是各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严禁动用公车、警车扫墓”、公车私用等管理规定,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安全和谐的清明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