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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院长多种形式参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活动

  发布时间:2015-01-26 15:02:04


    今年来,侵犯农民工权益的现象逐渐增多,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和纠纷,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新郑法院院长王栋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农民工维权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维护农民的氛围,真正实现了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是 强化法制宣传。11月26日,该院院长王栋亲自带领相关庭室负责人和法官在新郑市炎黄广场设立农民工维权法律咨询台,通过发放农民工法律常识宣传手册、街头法制宣传、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农民工宣传自己应享有的法律权益及救济措施,当天,发放宣传册400余册。

二是到企业调研走访慰问。12月28日,该院院长王栋深入新郑市林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和社区走访调研,广泛征求社区群众和企业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维护农民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献计献策,每到一处,王栋院长都问得仔细、听得认真、记得清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回答的,给予了当场解答,当时解决不了的,逐一详细记录,并表示对大家反映的农民工讨薪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认真梳理,及时反馈。

     三是带头办案。近日,该院院长王栋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陈金升诉被告河南华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经王栋院长耐心的调解,被告支付原告31475.21元,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达到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该院院长带头办案,不仅回归了法院领导作为“精英法官”的身份,而且也带动了全院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营造了良好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四是当农民工的讲解员。12月22日,新郑法院邀请20多名农民工到法院参与农民工开放日活动,院长王栋亲自为农民工当讲解员,每到一处,院长王栋都亲自为农民工深入浅出的讲解,帮助农民工提高法律知识,让农民工近距离感受司法的关爱,知道如何维权,让农民工树立起维护自己权益的信心。

    五是 参与执行工作。从去年11月25日起,院长亲自过问涉及农民工的执行案件,定期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对拖欠工资、劳动报酬案件事实清楚的,可依法采取先予执行和诉讼保全等措施,对判决后不按期履行义务的,依法尽快强制执行。对故意拖欠或消极躲避不支付农民工工资、逃避执行的,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建议降低其施工资质等级、限制承接新的建设项目等,对恶意欠薪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侦查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的农民工确有生活困难的,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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