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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推出十项措施强化指导人民调解

  发布时间:2004-04-14 09:40:29


    登封市人民法院十分重视对辖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近日推出十项措施强化这一工作。

    1、 在该院民一庭成立专门机构领导和管理指导民调工作;

    2、 召开一次全市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座谈会,征求他们对法院指导民调工作意见和建议。

    3、 每年以各人民法庭为主,对全市人民调解员轮训二次。

    4、 各人民法庭选聘优秀的调解员担任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

    5、 由院法庭领导小组牵头,对全市人民调解委员走访一次,并就走访中发现的关于民调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

    6、 民一庭组建固定的巡回法庭,对典型的民事案件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

    7、 调解、撤诉率纳入目标考核,年率不低于45%。

    8、 大胆适用简易程序,凡可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9、 有计划的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旁听典型案件的审理,每年不低于5次。

    10、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的连络机制。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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