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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召开“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4-12-15 09:55:39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部署,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让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回家过个祥和愉快的春节。2014年12月9日,郑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推进会,郑州中院副院长王志民、民二庭庭长赵洪印、副庭长赵军胜及活动办相关人员,全市各基层法院主管院长及民一庭庭长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郑州中院活动办负责人赵洪印要求全市法院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做到加大案件排查力度,弄清案件底数;做好案件办理工作,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强化对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和取得预期成效;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积极开展能动司法,诉前化解社会矛盾;开展联合维权,建立维权的长效机制。

    会上,郑州中院王志民副院长强调全市法院要在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该项活动,集中优势力量,把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当成头等大事,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集中审执结一大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同时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提升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同时有效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在活动中实现阳光司法、普法宣传和提升人民法院形象的双重效果,两级法院院长做到“三个一”的工作要求即法院院长至少参加一个案件的办理或执行,参与一次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帮扶一个困难农民工家庭、当事人;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所有欠薪案件纳入台帐,确保欠薪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审判,确保欠薪案件得到快速执行,确保恶意欠薪犯罪依法得到严惩;加大“五个方面”的督导即督导欠薪案件办理进度,督导欠薪案件结案、执行情况,督导各基层法院信息报送情况,督导各基层法院宣传报道情况,督导各基层法院一把手、院领导参与情况。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漏报瞒报欠薪案件,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出现宣传信息零报送,严禁因法院原因让农民工进京、赴省上访,严禁因法院原因出现恶性、群体性讨薪事件,严禁因工作不负责任被上级法院批评问责。郑州市两级法院干警以“规范、统筹、创新、公正”思想为指导,坚决做到感情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让农民工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感受到法律的阳光和温暖,引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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