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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全方位、多媒介进行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08 16:31:03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郑州高新区法院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媒介对宪法进行宣传,为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展了一次生动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当日,高新区法院除了开展"新任法官宣誓仪式"、"法院开放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外,还将上述活动与"老法官重温法官誓词"、"人民观审团"、"农民工维权法律咨询"等活动相结合。在宣誓仪式上法官们都手持宪法;在庭审后法官为参加观审的每一名人民观审团成员赠送宪法和法制宣传口袋书;为当日来到法院的当事人发放宪法;与郑州市中级法院联合在郑州高铁火车站进行宪法宣传,并为农民工设立专门的咨询台。将宪法元素融入到法院当日的各个活动和各方面的工作中。

    另外,高新区法院开启多种宣传媒介,在通过法律展板、宣传页、口袋书等传统纸质方式宣传宪法的重要性的同时,还通过室内外的LED电子屏,互联网网页、微博、微信等新媒介,图文并茂向不同受众群体最大范围的宣传宪法知识、传播宪法精神。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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