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颁布十五年来,为普及行政诉讼法常识,扩大行政审判影响力。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使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也树立了法院良好的整体形象。
一、典型案件开大庭。选择新类型案件、对群众有教育意义的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公布开庭时间、地点开大庭,通过庭审加深群众对行政诉讼法的理解和认识。如该院审理的任俊杰诉郑州市规划局要求采纳其二七广场改造设计方案、樊兴华诉郑州航院要求授予其学士学位案等案件,通过开大庭,允许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在省内外都形成了较大影响,扩大了办案效果。
二、庭审组织行政机关人员旁听。2003年旁听行政案件庭审的工商局、公安局等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达150余人,通过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当庭辩论等程序,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自身执法过程合法性的反思,对行政工作是否越权、违法有一个更加清晰地认识,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深入社区法律咨询。行政庭法官结合该院开展的"四送"活动,经常深入社区“送法”上门,为老百姓讲法、说法,解答居民提出的法律问题,以真实生动的案例消除群众“民告官”的疑虑,让群众对行政诉讼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受到群众的好评。
四、到行政机关上门宣传,法律培训。2003年该院行政庭应邀在区法制局进行两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行政庭法官向参加培训人员讲授了有关法律规定,对抽象的法律条文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指出了在依法行政中应注意的问题。通过上门培训讲课,加深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理解,对其今后的工作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五、定期组织座谈,征求意见建议。每年组织行政机关及各界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对该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双通过这种形式加强沟通和交流,一方面改进了自身工作,一方面也是对行政审判的宣传普及。
该院采取的五项措施,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司法宣传,增进了社会各界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营造了良好的司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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