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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诚邀30名网友参加12月4日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启示

发布时间:2014-11-20 10:02:08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舆论氛围,最高法院拟于2014年12月4日组织全国法院同步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12月4日下午,郑州中院将按照上级法院部署,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参观法院。活动主要内容是:邀请活动代表参观法庭,了解法院功能、设施,与法官座谈等,向参与开放日活动的代表赠送“法在身边”系列普法漫画书籍,同时可选择赠送“成长路上—我们与法同行”普法漫画口袋书。

    为满足广大网民走进法院、感知法院、了解法院的愿望,我院诚邀30名网友全程参与公众开放日活动,欢迎各位网友踊跃报名。报名方式:通过郑州中院新浪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2443805115/home?topnav=1&wvr=6)留言或私信报名,报名时,留下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先到先得、额满为止报名截止时间12月2日下午5:00时。郑州中院将于12月3日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公布30名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人员名单。12月4日下午14:00时,请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的30名网友携带有效身份证到郑州中院立案大厅门前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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