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的人身安全一直是全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他们不仅仅会受到犯罪分子的威胁,有时候面对一些无理取闹的乘客,人身安全一样受到威胁。日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出租车司机状告乘客的案件,被打司机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5000余元。
原告景智勇诉称:2004年3月18日晚11点多,在城东路北段,被告王雅斌乘坐原告驾驶的出租车却拒绝付车费。在原告向他索要时,他拳打脚踢,将原告头面部及胸部打伤,经郑州市金水公安分局处理,王雅斌被行政拘留10日,原告被打伤后,在郑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3天。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
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编/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