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平时喜欢看点法制类节目,如《今日说法》、《法律讲堂》。对节目中反映的各种犯罪现象和社会问题,经常使我感慨万千。最近颇有感触的一期节目,是去年《今日说法》播出的,题目为“被偷走的女儿”。
“被偷走的女儿”讲述的是一个17岁的女孩,因为妈妈在她小学未毕业就让她辍学打工,加上妈妈对妹妹很疼惜,而对她的态度却十分不同,从而让她对自己的身世产生了怀疑。恰在这时,她从别人口中得知自己的确是被抱养的,而且她还知道了自己亲生父亲的姓名和地址。
在一次和妈妈(后文称为养母)发生不愉快之后,她给她生父发了条短信,让她爸爸来“解救”她。生父出现了,还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家。养母发现女孩失踪后报了警,警方找到女孩后,养母想带女孩回去,女孩不愿意。养母一纸诉状将女孩生父母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他们支付抚养费11万元。
此时,让人心酸的一幕出现了,生父母突然矢口否认女孩是自己的孩子,还声称自己有2个女儿,已经足够养老,不认这个孩子。事情发展至此,养母也不想再领回这个孩子,只想要回抚养费。17岁的女孩,在两个家庭都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唯有背起行囊,踏上了南下打工的路……
看完这期节目,我十分心酸,为了这个可怜的女孩。都说父母是天底下最无私的人,我对这句话非常赞同。因为我的父母生了我们姐妹四个,他们为了我们的长大成人,开始了辛苦的种田、打工生涯。回想起他们起早贪黑的劳作场景,我总有流泪的冲动。但我脑海里也放映着另外的一场场电影,它们演的是我们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画面,虽清贫但幸福。节目中的女孩和我同是家中老三,但因为她的父母将她送养,从此她的人生和我截然不同。我是幸运的,我更是幸福的,因为我遇到了全天下最好的父母。节目中女孩的父母也可能实在养不起自己的孩子才将其送人,为的是给她寻找一个好家庭。虽然《婚姻法》规定只有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下,亲生父母才能将孩子送人,节目中女孩的父母是否符合这一条件尚未可知,但法律不外乎人情,从情理上讲,父母送养孩子大都为了孩子的未来,其出发点是好的。但让我无法理解的是,在他们为她找一个好家庭的愿望没有实现时,而且他们的孩子没有介意他们将其送养,愿意回到亲生父母身边,而他们作父母的,却将女儿拒之门外。很显然,他们不想支付女儿的那笔抚养费。或许他们在农村的日子依然不富裕,但节目中的女孩是他们最小的女儿,现如今都17岁了,可以推断两个大女儿已经长大成人,他们的负担也已减轻。同时四五十岁的他们也都有着完全劳动能力,为什么就不能想想办法,让亲生骨肉回到自己的身边呢?
作为儿女,我没有任何理由指责天下的父母,我也无意指责他们,因为家家都有难念的经,他们的内情我可能不够了解。但看着法庭中那个无辜的孩子十分无助,只能忍不住哭泣,我的眼睛也早已看不清电视屏幕。如果真的不想认回这个女孩,或者没有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那么当初为什么承认她是自己的孩子,还接她回家呢?这不是向女孩伸出了希望的怀抱,在她欣喜若狂的跑来时,却让她扑了个空,还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吗?让她一瞬间变成生父母、养父母都不要的“孤儿”。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孩子的义务。我认为,它通俗的理解是,父母将孩子生下来,就应该对这个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生命负责。如果有些父母在他们有特殊困难时将孩子送人,肯定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可以得到法律的宽恕。但在得知孩子被送养的手续非法,对方关于孩子的收养关系无效,且孩子认为自己在养父母家生活的不好想回到生父母身边时,还拒不认领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已经构成了遗弃呢?或许构成《刑法》上的遗弃罪还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等条件,但该父母的行为在伟大的亲情面前显的那么的冷漠和无情。同时我认为,我们的日常生活的各种行为不能仅靠法律来调解,更重要的是靠道德来约束,靠亲情来维系。只有在亲情、爱情、友情“三大情”构筑的社会里,我们的人生才会这么温馨,社会才能这么和谐。同时,亲情是“三大情”中最割舍不断的,俗话常说,血浓于水,也就是这个道理。但如果在金钱面前,连亲情都变得这么的不近人情,这么的令人伤心欲绝,那小到我们的家庭,大到我们的社会,将会发展为怎样的情形!?
关于亲情淡薄甚至亲人反目成仇的案例,《今日说法》节目中也频频出现,如兄弟为遗产大打出手、断绝兄弟情义,老人生前无人问、死后冒出好多亲戚,父母把不赡养自己的子女告上法庭等等,不胜枚举。而且造成亲情变质、不再是亲情的原因都无外乎一个“钱”字。
俗话说:财产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活着,我们可以不断创造属于自己的财富。但想要高质量的活着,肯定离不开亲人的关心和爱护。母慈子孝,尊老爱幼,善待孩子,常回家看看,这些都是多么暖人心肠的情景,而我们,只要多付出一点爱,多承担一点属于自己的责任,就完全能够做到这些,而不是靠对薄法庭来解决。同时我认为,最好的法律就是虽写到了纸上,但却不会被用到法庭上,比如“常回家看看”的入法,如果我们都多抽出时间常回家陪陪父母和老人,饭桌上多和老人沟通而不是私下抱着手机玩游戏时,那么我们的父母和长辈也肯定能理解我们的辛苦,绝不会轻易因为他们让我们坐上被告席。法律只是我们一切生活的补充性保障,我们绝不能让法律来保障我们生活的一切!
写到最后,心中还是有些放心不下那个独自去打工的未成年女孩。在没有父母的呵护下,她将如何在社会上生活;在没有亲人的关心下,她又将怎样度过漫漫长夜和闲暇的周末。希望她能自立自强,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