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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审判组织改革带来的蓬勃生机

  发布时间:2004-04-12 11:23:47


    今年以来,巩义法院以构建审判文化教育体系为动力,以审判组织改革为突破口,强力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使该院在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进步,呈现出蓬勃生机。

    该院在继续推行去年的审判文化教育体系的基础上,寻找新的推动力。院党组通过对本院人员进行科学地分析后,决定试推行审判组织改革,以审判组织改革为突破口,推动巩义法院的发展。该院的审判组织改革意见规定,各审判业务庭(立案、执行局除外),应按新的审判组织模式运行,所属干警均应纳入审判组织管理。审判组织的基本模式为:审判长负责制下的由审判长、独任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审判单元。

    审判组织改革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审判长、独任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的职责。针对该院的实际情况,在试行审判组织改革时,要求各业务庭应当根据本部门的人员状况和工作实际,按照基本模式自行配置审判组织。该意见对案件运转规则,审判长、独任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等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管理与考核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通过第一季度审判组织改革的运行情况来看,改革效果显著。在这新的审判组织模式下,具有审判资格的审判长和独任法官的结案数量大大提高,该院第四中心法庭一审判长刘晓红仅在第一季度就结案101起。审判组织改革后改变了过去人人手里有案件,个个都是承办人的不规范办案现象,使案件的审判权掌握在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手中,案件的质量有了明显改观。同时由于该院对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考核其庭前调解率,庭审记录数等指标,他们协助办案的积极性更大了。

    审判组织改革所带来的蓬勃生机,必然会有力地推动巩义法院早日跻身于全国先进法院行列的步伐。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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