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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区法院首次引入人民观审团

  发布时间:2014-09-18 17:12:49


    人民观审团制度是我省在人民陪审团试点基础上又一种群众参与司法的创新模式,是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的一种司法改革趋势。9月18日上午,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在一起民事生命权纠纷案件中,首次引入人民观审团进行监督。

    开庭审理的是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原告的儿子因为游泳溺水身亡,特将与儿子相约游泳的三个男孩的法定代理人及附近河水管理委员会告上法庭。因考虑此案具有典型的社会意义属于疑难案件,符合使用观审团条件。法院遂从观审团成员库中抽取了由律师、记者、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等组成的9位观审团成员前来参加庭审,并就坐于旁听席首排。

    庭审前,审判人员向观审团介绍了基本案情,发放了起诉书复印件等材料。庭审结束后,观审团成员立即召开观审团会议。每位成员结合庭审情况,就案件事实认定等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并展开热烈讨论,各抒己见,最终形成统一的书面意见递交合议庭。

    庭审结束后,观审团成员对法院合议庭及人民观审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的态度予以赞赏。观审团成员一致认为,人民观审团机制是拓宽民意表达渠道,扩大法治宣传效果,增强社会对裁判的认可度,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效形式。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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