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省高院民二庭在郑州中院十五楼会议室召开民商事案件业务调研座谈会。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李红、综合组组长谷彩霞及综合组全体人员,郑州中院副院长王志民、民四庭庭长尹保亮、民二庭庭长赵洪印、民一庭副庭长闫明及民三庭赵俊丽同志,郑州全市基层院主管副院长及民二庭庭长参加会议。会议由郑州中院民四庭庭长尹保亮主持。
会议中,与会人员针对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无产权证房屋的买卖、经济适用房转让、购房资格转让、借名购房、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贷等问题,合同的解除及审理程序问题,土地承包中改变土地性质的认定及是否影响合同效力、发包程序是否影响合同效力问题,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黑白合同问题,民间借贷中的打白条问题,司法鉴定问题等诸多民商事审判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会议最后,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李红指出,郑州市两级法院的发言,为省高院民二庭的此次调研活动丰富了调研的素材,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开阔了解决的思路。郑州中院副院长王志民对省高院民二庭给予郑州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支持表示非常感谢,并希望省高院民二庭经常召开类似会议,以研讨座谈会的形式,代替宽泛的培训,有针对性的解决审判实践中出现类型化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而避免出现群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