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6日上午9时40分,在郑州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翟振锋挪用公款、贪污、受贿、行贿、滥用职权,被告人王伯昌、冯松伟、郭四喜挪用公款,被告单位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被告人翟振锋单位行贿一案。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职工代表、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部分群众旁听了案件审理。我院新浪微博全程正在直播,欢迎各位网友关注。截止发稿,该案仍在审理当中。
附已发微博:
【预告】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二O一四年八月六日上午九时在本院十八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翟振锋挪用公款、贪污、受贿、行贿、滥用职权,被告人王伯昌、冯松伟、郭四喜挪用公款,被告单位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被告人翟振锋单位行贿一案。
【庭前准备】书记员查看旁听席上是否有本案证人。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请公诉人及辩护人入庭。全体起立,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职工代表、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部分群众旁听了案件审理。
【审判长宣布开庭】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单位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诉讼代表人及被告人翟振锋、王伯昌、冯松伟、郭四喜到庭。法庭核对各被告人及被告单位身份,并确认其收到起诉书副本时间。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告知其诉讼权利及义务。
【法庭调查】审判长:现在法庭调查开始。在调查阶段,控辩双方应当遵循以下规则。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法庭调查】法庭正在就起诉书指控的第一起挪用公款3000万元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围绕指控,被告人进行了陈述,控辩双方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并进行了充分举证和质证。
【法庭调查】针对第一起挪用公款3000万元的指控,公诉人出示了五组证据,辩护人出示五组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
【法庭调查】经合议庭评议,审判长宣布合议庭对第一起挪用公款3000万元的犯罪事实,控辩双方无异议的证据予以当庭采信;对有异议的证据,待休庭合议后予以审查确认。
【法庭调查】法庭正在就起诉书指控的第二起挪用公款700万元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围绕指控,被告人翟振锋、冯松伟、郭四喜进行了陈述,控辩双方分别对三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并进行了充分举证和质证。
【法庭调查】针对第二起挪用公款700万元的指控,公诉人出示了五组证据,被告人翟振锋、冯松伟、郭四喜及其辩护人对此五组证据分别进行了质证。
【法庭调查】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翟振锋、冯松伟、郭四喜挪用公款700万的事实,公诉机关向法庭申请鉴定人张XX出庭作证,冯松伟的辩护人向法庭申请证人郑X出庭作证。经法庭同意,鉴定人及证人出庭作证。控辩双方分别对出庭作证的鉴定人及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
【法庭调查】被告人冯松伟的辩护人就起诉书指控的挪用公款700万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以下证据:一、利息还款清单,证明由兰亭公司直接把利息还给广发银行;二、协议书,证明兰亭公司和亚龙公司在资金问题上有相互帮助的协议。公诉人对此证据分别进行了质证。
【法庭调查】经合议庭评议,审判长宣布合议庭对第二起挪用公款700万元的犯罪事实,控辩双方无异议的证据予以当庭采信;对有异议的证据,待休庭合议后予以审查确认。
【法庭调查】法庭正在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翟振锋两起贪污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围绕指控,被告人翟振锋进行了陈述,控辩双方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并进行了充分举证和质证。附检察机关对被告人翟振锋贪污的指控长文。
【法庭调查】针对被告人翟振锋两起贪污的指控,公诉人分别出示了四组证据,被告人翟振锋及其辩护人对此证据分别进行了质证。
【法庭调查】法庭正在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翟振锋两起行贿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围绕指控,被告人翟振锋进行了陈述和辩解,控辩双方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发问并进行了充分举证和质证。
【法庭调查】审判长:对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翟振锋的两起受贿事实,控方出示了被告人翟振锋的供述与辩解,行贿人及证人的证言,书证等证据,辩方没有提出异议,当庭予以采信。
【法庭调查】针对被告人翟振锋两起行贿的指控,公诉人分别出示了相应证据,被告人翟振锋及其辩护人对上述证据分别进行了质证。
【法庭调查】审判长: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翟振锋两起行贿的事实,公诉人出示了被告人翟振锋的供述与辩解、证人李xx等人的证言、书证等相关证据,辩方没有提出异议,合议庭当庭予以采信。
翟振锋案涉及公职人员犯罪处理情况:张保科,郑州市规划局原局长,因受贿罪及玩忽职守罪被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李葆华,郑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长,涉嫌受贿犯罪,在法院审理中。岳金环,原郑州市商业银行解放路支行行长,因犯受贿罪被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
【法庭调查】法庭正在就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郑州市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行贿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法庭正在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翟振锋两起滥用职权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围绕指控,被告人翟振锋进行了陈述和辩解,控辩双方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发问并进行了充分举证和质证。
【法庭调查】翟振锋的辩护人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翟振锋第二起滥用职权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该起涉案房产的情况说明一份。公诉人对该证据进行了质证。
【法庭调查】审判长:对起诉书指控第一起滥用职权的事实,公诉人出示了被告人翟振锋的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对控方提出的证据,辩方没有提出异议,法庭对上述证据当庭予以采信。
【法庭调查】审判长:对起诉书指控第二起滥用职权的事实,公诉人出示了被告人翟振锋的供述与辩解,证人杨xx等人的证言及相关书证,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法庭对其证据效力暂不予以确认。
【法庭辩论】现在正在进行法庭辩论,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法庭辩论】各被告人正在进行自行辩护。
【法庭辩论】第一轮辩论终结后,法庭总结辩论焦点:一、王伯昌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的共犯;二、700万元是否属于公款;三、是单位行贿罪还是行贿罪;四、对各被告人的量刑建议;五、冯松伟、郭四喜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控辩双方围绕以上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
【休庭】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