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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法院组织学习《之江新语》

  发布时间:2014-04-30 10:26:35



    4月28日,登封市法院召开了由党组成员参加的《之江新语》学习会,系统学习了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同志,曾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的短论。以此开启智慧大脑,寻找事业成功之钥匙,为践行群众路线打下坚实基础。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新组织大家学习了《之江新语》中的“领导干部要有的精神状态”、“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做好‘样子’”等多篇短文。在学习讨论中,大家都感觉到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短论思想性、针对性、时效性强,语言简洁明快,观点敏锐清晰,形式生动活泼,很有教育意义。纷纷表示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并把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立党为公,司法为民。

    学习讨论会结束后,李新院长强调,作为法院党员干部,要切实担当在发展经济,支持地方建设上的重大责任,全心全意去做为民服务的模范,真心与群众交朋友,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不断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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