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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2003年度个人三等功——常爱萍

发布时间:2004-04-07 11:33:15



    该同志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院、庭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该同志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理论知识,也具有较强的办案能力和办案经验,热爱所从事的民事审判工作,工作中态度端正,踏实肯干,严谨细致,耐心周到,勇于开拓,并不断提高其审判技术。2003年全年共审结一、二审各类民事案件154件,做到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审快结,该同志不怕苦,不怕累,不挑三捡四,勇于承担最艰难、复杂的工作。在今年四、五月份 “非典”时期,该同志能克服各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尽量按时结案,如四月份,张大鹏上诉闫华国一案,通知双方当事人上午九点开庭,但由于路上多方检查,当事人于十一点才到达,该同志与合议庭其他同志商议后认为,如下午开庭,当事人返回时就比较

困难,就决定立即开庭。由于常爱萍同志的妻子上班离家较远,中午无法回家,其中午须回家给孩子准备午饭,但该同志没有因此而中途休庭,从上午11点一直开到下午2点结束,然后匆忙赶回家,孩子已离家上学走了,晚上回家后才知孩子中午只吃了几块饼干,含着泪、忍着饿去上学了。五月份,中牟县郑书霞诉李红彬一案,郑书霞家住农村,因交通事故受伤后,一直卧床不起,家中子女又都外出打工无法返回,该同志就同合议庭其他到中牟郑书霞家中开庭审理,经过大量调解工作,李红彬同意马上支付给郑书霞二万元,双方调解而结案。同时该同志还把随身携带的二百多元钱给了郑书霞,让其能马上医治,又和其他人员一起到郑书霞的

责任田里,帮忙收割小麦和大蒜。民事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属弱势群体,对这些人,该同志能关心他们的生活,没钱吃饭,没路费返回,都能十块、二十块的给他们,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该同志在公正审理案件的同时,能尽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和调解工作,不厌其烦、多次反复劝解,及时化解他们的矛盾,使多少个破碎的家庭重新团圆,亲朋好友重归于好。如今年所审理的李来柱与李建仓一案,李来柱是李建仓的儿子,两人均是外地人,但李建仓在郑州市有一套房子,现被李来柱一家三口居住,后父子产生矛盾,李建仓不让李来柱居住该房,父子俩反目成仇而形成诉讼。若该案依法判决,李来柱一家将无处安身,小孩也无法上学,李建

仓也造成年老体弱身边无人照顾。所以,常爱萍同志就做他们父子工作,多次到他们家中给他们说合调解,又想法把他们的亲戚、朋友叫到一起帮助做工作,好几次都是晚上11点后才回家,该父子俩终于被其感动,各好如初,全家团圆。就这样,该同志不知牺牲了多少个休息日,起旱摸黑,为了当事人能更好生活而默默默无闻地工作,从而也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所办理的案件没有出现缠诉、告状、上访等现象,做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人民中树立了司法公正为民的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年中,该志收到了多面锦旗和锦匾,也得到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

    该同志不但办案公正,而且清正廉洁,能认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审判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能按院里的承诺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了请客不到,送礼不要。

    总之,该同志工作认真肯干,在各方面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取得了优异成绩,也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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