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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构建全院调研宣传信息网络

发布时间:2004-04-07 10:25:18


    为了解决目前存在的调研宣传信息网络不健全而导致的信息渠道不畅通、各种信息不能及时快捷的上传下达问题,新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的意见》、《关于选任兼职调研宣传信息员构建全院调研宣传信息网络的通知》及相关配套制度。

    这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兼职人员的组成、兼职人员的工作范围,兼职人员的技能培训及奖惩措施等方面构筑全院调研宣传信息网络:一是确定兼职联络员,构筑调研宣传信息网络。院研究室确定三名同志为专职调研宣传信息员,负责调研文章、宣传报道及各种信息的收集、编发、报送工作。院各庭、室、科、队确定1-3名有一定写作功底的兼职调研宣传信息员,使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形成网络;二是确定调研宣传信息人员的工作职责。围绕今年省高院及市中院下发的调研宣传信息工作要点,结合该院重点调研课题,宣传报道、信息侧重点,认真制定专、兼职人员的工作职责。如要求兼职调研员定期讨论调研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一些有典型性、代表性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有争议的案件,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研究室;定期交流本部门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动向、新问题,提出可以深入调研的课题或观点等,对兼职信息员则要求突出信息工作“短、平、快”的特点,及时、准确收集整理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并迅速上报,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等现象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专、兼职调研宣传信息工作人员的素质教育。加大对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学习,定期邀请省法院、市法院对口单位的领导来该院授课,讲解写作技巧及如何提高写作水平等,努力使该院干警人人都成为写作高手;四是对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奖惩机制。该院近日出台的《岗位责任目标考核标准实施细则》,把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单列出来单独进行考核,并占10分(占总分值的10%),这种改革力度在新郑法院是史无前例的,这也充分体现了该院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同时,为了保证这项制度能够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该院还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对年终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且获得上级法院荣誉的,实行物质奖励,目标奖分,而对年终完不成任务的,则取消庭室和负责人的评先资格。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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