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明和公司)申请执行河南省晨光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晨光公司)借款纠纷一案,郑州中院于2013年12月16日作出(2013)郑民三初字第16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晨光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明和公司借款9700万元整及滞纳金。被执行人晨光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明和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郑州中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晨光公司位于郑州市港区新港大道南段西侧33439.13平方米的房产及31570.36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查封后,因被执行人仍未能履行法律义务,郑州中院决定将其登记在“淘宝网”进行网络拍卖。经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了评估,将起拍价定位4521.56万元。
4月8日上午10时40分,经过111轮的叫价、14次的延时,在4521.56万元的起拍价基础上,最终以7001﹒56万元的价格拍卖成交,溢价率为54﹒85%。这是我省法院全面启动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后标的额最大的一宗拍品,该拍品在淘宝网的拍卖成功,打破了我省大额案件网络拍卖成交的记录,也打消了社会对网络司法拍卖的顾虑,减省了350万元的拍卖佣金,为全省法院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公开执行进行了非常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随后,郑州中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培伟宣布拍卖成交并介绍了郑州法院的网络司法拍卖工作。郑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广湖主持会议,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宋海萍、执行二庭庭长马军杰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了发布会。
另外,郑州中院还建立了全省法院第一家“网络司法拍卖办公室”,目前,“办公室”已配备了4名专职人员、56平方米的场所和专门的摄录、微机设备,不仅负责本院的网拍工作,还将承担对基层法院组织演练培训的任务。除中院外,全市已有6个基层法院注册成功,其余7个基层法院正在等待淘宝网的批复。两级法院已有12件价值近9000余万元的案件标的物完成网上展示,还有70余件拍品即将在网上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