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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电子干扰器 盗窃电动车内财物

  发布时间:2014-04-04 09:22:35


    用电子干扰器破坏汽车的报警装置,盗窃车内财物,这类新闻已被广大群众熟知并加强了防范。但本案俩窃贼却“别出心裁",将作案“目标”转向电动车工具箱内的财物,结果得到同样的下场。2014年4月3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以盗窃罪各判处被告人王峰、王胜利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王峰与王胜利虽然来自不同的地方,但好逸恶劳的习性,促使两人结为好友,并成为“盗窃战线”上的一对“黄金搭档”,所以多次被判刑。按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是两人就是不愿意收起贼心,而是决定“放胆一搏”不劳而获。经过认真“调研”,王峰与王胜利深感用“老套路”盗窃财物不仅收效甚微,而且风险性很大。于是,两人经过多方打听,最终获得了一个特殊的电子干扰器。该干扰器专门应对电动车,当车主摁下遥控锁的同时,干扰器输出的信号就可以造成电动车被锁上的假象,致使电动车的报警器就变成了“哑巴”。2013年11月15日下午,王峰与王胜利来到登封市区某幼儿园门口,趁王女士锁车进园看孩子之际,一人望风,一人使用电子干扰器干扰电动车报警,并用小刀撬开王女士电动车工具箱,将里面放的一个钱包盗走,内有现金870元、黄金转运珠一颗、白色“小米”牌手机一部。后经鉴定,黄金转运珠价值270元,“小米”牌手机价值1050元。王峰与王胜利满以为他们做的天衣无缝,但不想被附近的监控录像“锁定”罪恶,第二天就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峰、王胜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二被告人均自愿认罪,且涉案赃物已追退,又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

    针对此案,法官提醒电动车车主,平时在停放电动车时,千万不能将钱财随便放在车工具箱中。用报警器锁车时,要检验一下是否有效,确保电动车未被犯罪分子的干扰器干扰,这样就能避免车辆及财物被盗,防止经济受到损失。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编辑 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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