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7日,应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邀请,郑州中院民三庭王华伟、曾小潭、刘平安三位法官,到该校新校区第一教学楼进行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了教室,该校法学专业的近千名师生旁听了庭审。
时值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实施之际,郑州中院民三庭精心选取了一个消费者购买汽车后维权的案例。该消费者发现所购车辆因运输途中物流质损曾有维修记录,认为受到欺诈,因而要求销售商“1﹢1”赔偿。庭审中,围绕涉案车辆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返修车”,双方的代理人展开了激烈的辩驳。针对销售商是否告知消费者涉案车辆车况、消费者实际使用车辆情况,合议庭成员也有针对性的进行了重点调查。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都表示了调解的意愿,准备庭后再进行进一步的协商,目前该案正在调解中。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还与广大学子进行了一个小时的互动交流。围绕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苹果等公司对中国消费者的价格歧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前景等同学们关心的问题,王华伟等做了耐心细致的回答。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感谢校方和郑州中院为他们提供了这次零距离观摩庭审及和法官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从中受益匪浅。